-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5-0011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日期: 2025-05-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022〕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5〕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本《意见》(莱芜区、钢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公布)。
二、决策依据
本《意见》的制定严格遵循《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5〕3号)等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出台该《意见》目的在于全面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制度体系,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具体包括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统筹招生计划、考试安排和录取流程;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明确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既定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加大违规查处力度;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确保招生质量,为高中教育发展奠定基础,切实提升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普通高中招生类型。分为三类:一是指标生计划;二是统一招生计划;三是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特色生、特长生等)。
二是明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以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核心,中考成绩采用分数或等级双轨制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30分),均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物理90分、化学60分,分别按照卷面得分(满分均为100分)的90%和60%计入总成绩,物理、化学均单科计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体育与健康60分。等级评价学科中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实行A、B、C、D、E五个等级评价;信息科技、综合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等)、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采用“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价。
三是明确高中阶段志愿填报报考条件和方式等。对普通高中和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的报考要求、志愿填报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四是明确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要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在济南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招生,招生范围及录取分数要求需经市教育局批准并公示。
五是对招生纪律提出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考试招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实施,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