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5-0021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5-12成文日期:2025-05-12

标题

关于优化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奖励政策的建议

提案者

王惠礼

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

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5-05-12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奖励政策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关心支持。现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参赛队伍选拔范围

我市非常重视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工作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工作,要求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技能教学,要做到“天天练、周周比、月月赛”,并着重做好技能竞赛选手选拔工作。2024年,我市在第十七届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一等奖57个,二等奖75个,三等奖112个,获金牌数量名列全省第一位。

根据《第十七届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的《赛项规程编制规定》“竞赛方式。详细描述竞赛方式和组队方式,明确是个人赛还是团体赛,团体赛由几名选手组成(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伍不得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不得超过1人。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个人项目每名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竞赛如何组织实施等。”明确规定“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伍不得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不得超过1人”。此项规定的修改超出我单位权限,但根据您的提案,我单位将研究通过公函或其他方式,向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提出扩大参赛队伍选拔范围、增加参赛队伍数量的请求。

二、关于优化专升本政策

根据《第十七届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的《奖惩办法》“(三)获奖选手升学政策,按照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4〕2号)的《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五、考试。(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1.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2.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免于春季高考“技能”考试的考生在报考本科层次高校时,根据“知识”部分中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高校录取到相同或相近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在报考专科(高职)层次高校时,不受成绩限制,由招生高校相关专业直接录取。”

前期,我们已向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了取消专升本专业限制、增加名额分配的请求。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答复为,因变更专业,原有专业技能水平的优势将不复存在,且如被其他专业的本科录取后,将从零开始学习,在学习上将非常困难,因此不建议技能优秀学生更换专业免试入学;针对省技能大赛一等奖免试专升本的政策正在予以研究。关于适当增加专升本名额分配,由于本科计划是由教育部下达,山东省正在向教育部积极沟通协商。

三、关于明确顶尖技能人才留用政策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质培优建设济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20〕10号)“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允许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允许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和内容、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技能性强的专业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改革教师招聘制度,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支持学校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产业教授,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适当考虑实行项目工资制、年薪制。”的规定,我市已落实技能大赛专项人才的引进政策,并制定了具体的引进办法,明确了岗位、待遇和发展路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对高技能人才有明确的奖励政策。《山东省级重点人才政策清单》“四、高技能人才支持政策(4条)2.奖励高技能领军人才。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最高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对教练团队分别给予同等奖励。对获得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和全国性职业技能专项赛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并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深入研究吸纳您所提建议,积极学习借鉴相关省内外经验,继续向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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