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
|
|||
|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校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三)申请发放流程: 1. 每年9月30日(春季招生3月31日)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认定申请表》 2.助学金一般按学年评审一次。由学校成立评审认定工作管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 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 (二)资助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对民办学校按 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三)申请发放流程: 属我市普惠性政策,无需申请、无需交费。 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一)范围及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三)申请发放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如有疑问,请拨打济南市学生资助电话0531-51708003。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