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4-00353 组配分类: 济教发字
  • 成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研学旅行赋能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4〕11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教育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支持研学旅行赋能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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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

现将《济南市支持研学旅行赋能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商务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济南市委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支持研学旅行赋能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发挥研学旅行在赋能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乡村研学基地建设

(一)支持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根据育人目标,结合乡土乡情,依托自然、农业、历史文化、红色教育等优势资源,将有助于中小学生生产劳动、科学考察、社会服务、探究学习的场所场景整合升级,打造一批富有乡村特色、实践价值和教育意义的优质乡村研学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强专业指导。依托驻济高校教育、农业相关专家及中小学优秀教师、文旅产业人士,加强对乡村研学基地的专业指导,确保基地建设符合育人导向和市场规律,符合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和公益性原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支持基地创建。支持乡村研学基地申报省、市级研学基地,每年拿出不少于全市名额总数的30%向乡村倾斜,逐步扩大优质乡村研学基地占比,提升乡村研学产业能级和影响力。市级设立观测点,对乡村研学基地产值、收入等进行观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发布基地地图。将乡村研学基地纳入全市研学基地地图。采取明信片、手绘、卡通等学生喜爱的表现形式,制作乡村研学基地手册单行本,增加手册的可读性和吸引力,让乡村研学成为孩子们的向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打造特色小镇和特色村。支持区县基于镇域、村域特色资源和经济基础,优选打造3至5个研学特色小镇和8至10个研学特色村,建设一批研学旅行示范镇和重点村,形成集农业生产、研学旅行、食宿服务、文创产品等一条龙的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乡村研学产品研发

(六)编制《济南市乡村研学产品区域规划》。以县域为单位,立足当地资源,按照自然观赏型、农业体验型、知识科普型、励志拓展型、文化传承型等,分类分区域编制乡村研学产品规划,汇集成全市规划,科学引导乡村研学发展,避免同质化和无序竞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研制《济南市乡村研学课程指南》。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学生核心素养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突出思想性、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目标,研制《济南市乡村研学课程指南》,指导中小学校和乡村研学基地科学开发课程资源,把研学实践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乡村资源条件统筹考虑,促进乡村研学与中小学课程标准、实践教育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打造乡村研学精品线路。突出济南“泰山之阴”“大河之滨”“千泉之城”的地理特点,以及平阴玫瑰、东阿阿胶、章丘大葱、长清绿茶等丰富物产,龙山文化、大舜文化、齐长城等历史文化遗产,大峰山、莱芜战役纪念馆、济阳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遗产,以乡村研学基地为依托,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打造4至8条乡村研学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连互通、亮点纷呈的乡村研学网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促进乡村研学与劳动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乡村丰富的生产劳动场域和资源条件,结合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建设,针对不同学段学生,设计差异化、递进式的劳动体验课程,让城市孩子参与真实的农业生产劳动,在劳动中培养吃苦耐劳精神,提升抗压抗挫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促进乡村研学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依托休闲农业建设和乡村旅游,打造亲子研学项目,吸引省内外中小学生与家长到乡村旅行,深度体验乡村生活,增进亲子关系,培养学生感恩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促进乡村研学与生命教育紧密结合。引导中小学生在乡村研学中体验播种的乐趣、丰收的喜悦,学习多种农作物种植知识,了解家禽家畜生活习性,在大自然中感悟生命价值,培养学生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保护环境的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乡村研学专业资源合作

(十二)充分挖掘驻济优势资源。鼓励各区县与驻济文旅、研学资源单位合作,共同打造优质乡村研学项目。启动“双高赋能乡村研学”计划,鼓励驻济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学者、大学生们走进乡村,建立创业基地,促进人才、技术与乡村资源优势耦合,提升乡村研学品质,吸引更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三)建立白黑名单制度。市级主管部门对参与乡村研学合作的文旅、研学资源单位,提出资质、业绩、专业性等标准要求,建立白黑名单制度,定期对资源单位合作情况、基地运营情况、乡村振兴贡献度进行评估,对服务质量差、问题多的列入黑名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乡村研学先进地区以及东西部协作结对地区在乡村研学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中小学生到重庆市武隆区、甘肃省临夏州互访互学。邀请与我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我市乡村研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加强乡村研学主题活动建设

(十五)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结合风土人情、时令节气,推出一批“鼓子秧歌”“丰收节”“腊八节”等各具特色的乡村研学主题活动,作为“泉”在济南过“五一”、过暑假、过大年的重要活动内容,吸引省内外学生及家长在假期到济南参与乡村研学活动,形成长期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六)举办博览会。支持区县以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乡村研学旅行博览会,鼓励中小学生在研学活动中宣传家乡特色农产品和文创产品,与外地学生分享研学体会和学习收获,从小培固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尊重农业、尊重农民的意识,帮助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乡村研学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研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研和指导,支持乡村研学基地建强指导教师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区县教育部门根据乡村研学基地需要,派出人员实地指导,帮助乡村研学基地强化内涵建设,提升课程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八)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鼓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可行性基础上,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乡村研学产业。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支持乡村研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十九)加强安全和服务保障。区县制定乡村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纠纷处置机制,确保交通、饮食、住宿、体验等各环节安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研学中供水、供暖、供电、如厕、住宿、就餐、就医等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学生体验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加强宣传推广。营造乡村研学旅行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等渠道,宣传、推介我市乡村研学精品线路和课程,广泛吸引省内外中小学生参与我市乡村研学旅行,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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