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4-00059 组配分类: 济教办字
  • 成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办〔2024〕6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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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体局,市招考院,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济南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济教通〔2021〕3号)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济南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30日,每天9: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利用能够联通互联网的设备报名,同时选择测试项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安排,各初中学校准备机房供学生报名,并安排教师指导学生操作。

报名操作流程及办法另文下发。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月16日-30日,其中,游泳项目单独组织。具体考试时间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编排的考试日程为准。

考生因突发伤病或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参加考试, 可申请缓考。由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填写《缓考申请表》,报所在初中学校(往届考生、外地返济考生到报名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由市招考院统一安排缓考。缓考5月8日-10日进行(含游泳项目),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申请缓考后仍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伤、病考生计分认定办法执行。考生在正考测试过程中因突发伤病或个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完成考试的,可填写《缓考申请表》申请缓考。参加缓考者,其已考各项目成绩作废,以缓考成绩为准。正考已完成全部项目测试者不得申请缓考。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管理

(一)考试内容

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统一测试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值60分,含过程性评价30分、统一测试评价30分。考试总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统一测试评价两项成绩相加得出,总成绩为非整数时进为整数,计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

1.过程性评价。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运动参与10分,体质健康测试10分,运动技能测试10分。

运动参与:初中学校根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本校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办法,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课堂表现以及参加学校运动会、体育节、体育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评价时间为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运动参与成绩为5个学期百分制成绩的平均分×10%。

体质健康测试:初中学校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对学生体质健康情况进行测试。评价时间为每学年上学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七年级百分制成绩×25%+八年级百分制成绩×25%+九年级百分制成绩×50%)×10%。

运动技能测试:初中学校依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从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跳绳等项目或本校体育特色项目中,自主确定考试项目,学生选择一项进行考试。评价时间为七年级、八年级下学期期末,满分各5分。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为七年级运动技能测试成绩+八年级运动技能测试成绩。

2.统一测试评价。在济南市中招办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考院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体质健康测试20分和运动技能测试10分。

体质健康测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一项,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值10分。选考项目三项,分别为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50米跑,每项分值5分,学生自主选择其中两项参加测试,满分10分。

运动技能测试提供四项选考项目,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游泳,学生自主选择一项进行考试,满分10分。

(二)成绩管理

1.过程性评价成绩。初中学校成立过程性评价成绩管理和监督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公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初中学校如实整理和填写学生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成绩上报前,通过校园网、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公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学校要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要及时核实处理。评价结束后,过程性评价材料的原件由初中学校教务部门保管备查,过程性评价成绩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统一测试成绩。统一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成绩记录表由考风考纪监督员收回。考生对统一测试成绩有异议的,由考生本人现场向考点主考提交书面申请,由主考组织成绩复核小组予以复核,现场确认并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3.成绩上报。各初中学校学生过程性评价成绩按照市招考院要求上报。5月15日前,统一测试成绩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中考招生平台上报,同时报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格式及要求另文下发。

三、残疾、伤、病等其他类考生计分认定办法

(一)残疾、伤、病考生计分认定办法

1.过程性评价。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经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开具证明,凡因残疾或长期伤、病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其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上报过程性评价成绩时,须注明残疾或伤、病,并附文字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2.统一测试评价。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持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持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按要求填写《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初中学校进行核实并填写《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免试名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姓名、学籍号、残疾人证、诊断证明及有关材料,4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中招办审批。名单上报前,以班级为单位在本班教室内公示3个学习日。

免考考生的计分标准为:丧失运动能力且持残疾人证考生按满分计;长期伤、病和重症伤、病考生按满分的80%计;临时伤、病和轻症伤、病考生按满分的60%计。

(二)往届考生、外地返济考生及其他类考生的计分认定办法

往届考生到学籍所属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外地返济考生到户籍所属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统一测试报名手续。

往届考生、外地返济考生或初中过程性评价成绩不全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测试,测试内容和应届考生统一测试内容相同。过程性评价成绩按照考生统一测试成绩占统一测试满分(30分)的比例换算得出。

四、考试组织

(一)考务管理。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统一测试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市招考院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济南市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规程》组织实施。

(二)考试场地。各区县按照市招考院要求设置标准化考场。考试须在 400米标准化田径场和体育馆(或风雨操场)内进行;考试须使用电子化考试设备,场地内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现场监控,确保各考试场地、各项目点全覆盖,监控画面清晰完整,监控记录完整储存并保留6个月。

(三)人员管理。各考区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后,符合考务工作要求的,方可参与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考生凭准考证、考试工作人员凭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按划定路线进入考点。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考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体卫艺处、基教处、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招考院等组成的2024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院。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工作办公室,4月10日前将区县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报市中招办。考点学校设立考务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考点工作方案、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方案等,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各初中学校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对本校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确保考生安全有序参加考试。

(二)加强部门联动,保障考试安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强化与公安、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增强考点警卫,做好安全保障;按规范做好考点的场地、器材安全检查、消毒等工作;在各考点必须配备120急救车、至少2名具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体外除颤仪(AED)、药品等,做好安全救护,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状况,保障考生人身安全。坚决杜绝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加强纪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市教育局选派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参与考试现场监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对各初中学校过程性评价成绩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统一测试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各初中学校设立过程性评价成绩认定意见箱,同步公布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监督电话。对违规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体卫艺处:0531-51708426,中招办:0531-86111580


附件:济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

济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持《2024年济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等候考试,并做好考试前的准备活动,不得擅自离场。考生的着装要便于考试,并注意安全与保暖。

(三)考试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考生不作自我介绍,不说与考试无关的话语。

(四)考生要听从监考及工作人员的指挥,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参加各项目考试。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在考场擅自走动和逗留。

(五)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摄录器材进入考试场地,不得穿着有明显标示的服装,不得携带影响考试的设备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是电子化考试设备和监考员根据考生现场发挥的情况作出的客观评价,考试结束后考生到指定区域查看个人成绩、核定信息无误后签字并离开考场。

(七)考试时,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监考和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不受他人干扰。

(八)考生有身体方面的特殊情况应告知学校或现场考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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