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4-0036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0-30 发布日期: 2024-10-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市“济南奖学金”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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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济南市“济南奖学金”实施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修订背景

2020年,《济南市“泉城奖学金”实施办法》(济教发〔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后,我市共组织了4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每年评选500人,每人奖励标准3000元,共奖励44所驻济高校在校生2000人,总奖励金额600万元。奖学金政策的实施,在吸引驻济高校大学生热爱济南、才聚泉城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激励带动作用。但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以及上级奖学金资助政策的调整,我市奖学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修订完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我市人才政策“双30条”,已将奖学金名称由“泉城奖学金”调整为“济南奖学金”,“实施办法”还未做出相应调整。

二是名额分配还不够科学,参评学生的范围不够聚焦,也未充分考虑驻济各高校对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因素。

三是相较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我市奖学金的奖励额度较低,对学生的吸引力、影响力、冲击力不足。

二、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由《关于推进新时代济南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政办字〔2019〕44号)更改为《〈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2024版)〉》(济人才办发〔2024〕2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发挥我市奖学金的激励带动作用,吸引更多驻济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为“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注入更多动力和活力。

四、重要举措

(一)市教育局根据驻济高校的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济南校区全日制学生总人数、对济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等因素提出分配方案,从全日制驻济高校济南校区毕业年级优秀在校生中评选“济南奖学金”获得者500名,每人奖励3000元。

(二)增设“济南奖学金菁英奖”,在“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择优遴选10-20名,并提高奖励标准。根据“济南奖学金”实际获奖人数,市教育局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驻济高校账户。驻济高校需在5日内将奖学金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

(三)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举行“济南奖学金”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并组建“济南奖学金”获奖学子事迹报告团,将“济南奖学金菁英奖”获得者优先作为事迹报告团成员,到我市大中小学开展巡回报告,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热爱济南的情感。

五、主要变化

一是奖学金名称由“泉城奖学金”调整为“济南奖学金”;

二是评选范围由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学生调整为高校济南校区全日制毕业年级学生;

三是将学校对济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作为分配名额的重要条件;

四是增设特别优秀奖暨“济南奖学金菁英奖”,每人奖励1万元。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教育局

具体联系人:袁家勇   李淋淋

咨询电话:5170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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