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50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日期: 2023-10-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济教办〔2023〕15号
一、制定背景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双减”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学校素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济南市积极开展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但受资源条件等因素限制,课后服务仍然存在质量不高、内容匮乏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健康发展需要,提升“双减”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2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鲁教财字〔2021〕15号)。
三、出台目的
以办好“有温度有品质的济南教育”为目标,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段)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要求为内容。《通知》在基本原则、准入条件、工作程序、服务监管、管理退出等方面对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做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扎实稳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学生和家长对济南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责任,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和任务。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责任,科学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专业人员遴选工作。要持续加强监督指导,不断健全发展机制,确保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规范有序。
(二)优化资源,提升改善课后服务质量。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对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进行遴选,把好资质审核关,引入优质资源,加大监管力度,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五、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主动担当,按需引进。学校是实施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在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第三方引进要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需求,避免出现盲目引进、为引进而引进等情况。
2.家长参与,自愿选择。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告知服务事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公益普惠,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必须遵循公益性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4.区县统筹,属地管理。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区县第三方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第三方遴选、引入和管理工作。
(二)准入条件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第三方分为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两种类型。《通知》对机构的法人资质、服务资历、业务能力、信用状况和专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作出具体规范和要求。《通知》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学校需求,自行制定专业能力认定考评办法,遴选一批品行端正、专业能力较强、身体健康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到课后服务中。
(三)工作程序
《通知》对第三方引入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学校提出需求——区县组织遴选——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入校服务。每学期末,由学校提前征求学生及家长下一学期课后服务需求和意愿,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学校需求,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认定可进校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审核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由学校研究并征求家长代表意见公示后选用,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入校开展服务。
(四)服务监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监管职责,稳步推进工作开展,组织制定第三方入校服务专项管理办法和评价细则,对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学校满意度等进行监管和评价。
(五)管理退出
对于存在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出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等不良行为、不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条件等情况的学校可更换入校服务第三方服务人员直至终止合作;对于存在提供虚假资质或入校服务人员有违法违纪记录、因服务不当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等情况的学校可直接终止与入校服务第三方的合作,并移除本区域进入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