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461 组配分类: 济教办字
  • 成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办〔2023〕14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有关要求,筑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基础,建立与类型教育特点相适应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保障,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形成办学质量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办学效益,为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固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考核范围

全市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每年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考核内容包括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合作交流、发展能力和特色创新。考核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赋分并公布评价结果,年终综合使用上下半年考核结果进行全年总体评价,全年考核结果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

按照现有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总体数量与人均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系统设计指标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包括6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见附件1),设特色创新指标(见附件2)。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合作交流、发展能力等6个指标以定量考核为主,按百分制赋分;特色创新指标为加分项,分值20分。

四、考核方式

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学校自评和市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各中职学校提报的自评材料进行考核。

五、考核步骤

(一)开展自评。各中职学校按照评估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与自评表,并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提报佐证材料。

(二)组织评价。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结合学校提报的自评报告、评估表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赋分,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六、确定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档次,A档为考核得分前25%学校、C档为考核得分后10%学校,D档为存在“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的学校,其他为B档,有“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的学校最高为B档。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七、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通报学校,按照隶属关系,作为学校领导班子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确定为A档的院校,在资金安排、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点、质量提升计划重点项目中给予倾斜;对确定为C档学校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招生计划进行缩减、招生专业进行调整;对确定为D档学校给予暂停招生。

(三)各职业院校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市教育局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评价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1.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

    2.特色创新定量指标评分办法

    3.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事项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


下载: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pdf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docx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