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2-00261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日期: 2022-05-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召开2022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
- 发文字号:
2022年5月25日,济南市教育局召开2022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济南市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为深化我市职业院校育人机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了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
(一)文件的结构内容。主要包括立德树人、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师资队伍、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管理运行7个方面。评价指标体系横向设立办学质量过程性评价指标、特色创新加分项、负面清单扣分事项清单;纵向设立7个指标、32个内涵及计分点,4类16个特色创新指标,15个负面清单。办学质量过程性评价指标以定量评价为主,按百分制赋分;特色创新项目为加分项;负面清单扣分事项根据扣分标准累计扣分。综合过程性评价指标得分、特色创新加分项得分和负面清单扣分,最终确定成绩为办学质量过程性评价综合得分。评价结果分为A+、A、B、C、D五个档次,分别为评价得分前10%、10%—25%(不含10%)、25%—50%(不含25%)、50%—80%(不含50%)和评价得分后20%的学校。中、高职学校实行分类排名。
(二)主要创新点。1.突出德技并修人才培养评价导向。《实施方案》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的办学宗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纳入评级范围,以德技并修为主线,将学生的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的培养,实现知识传授、价值引领和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明确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和核心地位。2.突出类型教育基本特征。《实施方案》围绕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立足学校与企业“双元”结构,重点关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关注育训结合、服务社会,关注毕业生就业质量、社会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关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引导职业院校按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办学,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3.突出评价指标长期影响力。《实施方案》围绕“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基本架构,关注评价对象在一定时间内的进步幅度,探索适合我市职业教育实际的增值评价方法,通过重点指标进步幅度反映职业院校过程性办学水平。在实施中不以数量的简单相加作为评价依据,多维度考察职业院校团队的贡献,将成果的长期影响和价值引领作为主要的评价因素和标准。
(三)评价方式。1.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的同时,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充分调动职业院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整体提升办学水平。2.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促进各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3.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在构建多方参与、统筹优化、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的同时,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4.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探索借助“互联网+”的模式,依托我市职业教育人才供需平台建立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推动职业教育评价的网络化与智能化。并通过实地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