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352 组配分类: 济教办字
- 成文日期: 2023-07-02 发布日期: 2023-07-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办〔2023〕11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2023年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健康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共8周,2023年7月7日假期正式开始,8月31日暑假结束。
(二)高中阶段学校。假期共7周,2023年7月14日假期正式开始,8月31日暑假结束。
(三)其他。幼儿园可参照普通中小学安排暑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新学期于9月1日开学,8月31日报到。各学段学校举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
二、科学安排暑期工作
(一)聚焦生命安全,提高防范能力
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放假前,各区县(功能区)、各学校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各校要召开全校性的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各班级要召开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离校前最重要一课,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要集中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居家情况。要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遇有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得瞒报或拖延。
2.强化安全防范重点。以预防溺水、防范诈骗、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案例警示等方式,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深入开展“同心防溺水”专项活动,重点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学生家长推送防溺水预警提醒,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的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及时予以制止。
3.强化安全意识。放假前,各学校对师生集中开展一次网络信息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让师生、家长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的重要性,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主动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警惕网络诈骗,不轻信陌生人的网络链接、邮件和信息,避免上当受骗。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提倡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沉迷网络和网络游戏,传播正能量,营造和谐、健康和清朗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工作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聚焦“双减”目标,巩固治理成效
4.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等部门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把握教育规律,遵从个性发展,指导学生和家长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不超前学习,不拔高培训,切实从繁重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
5.切实强化作业管理。加强各学科作业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控制,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书面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个性化的作业,避免机械重复和刷题、刷卷的高强度、大体量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的作业。认真开展“作业晒一晒”活动,学校在假期前通过网站或其他有效方式公开学生假期作业,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6.合理选择校外培训。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杜绝参加违规培训,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参加各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各区县(功能区)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8号)文件精神,了解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最新要求,引导家长和学生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所选机构应有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应证实相符。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三)聚焦综合素养,深化实践育人
7.合理安排暑期时间。指导家长帮助学生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防止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特别是做好科学教育“加法”。
8.有序开展暑期阅读活动。利用暑假动员广大中小学生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组织“读书立志,强国有我”系列暑期阅读活动,通过自主阅读、读书征文、朗读展示及师生同读、亲子共读等活动,感受与书籍同伴、与智慧结缘、与知识同在的阅读幸福,使读书成为假期生活的常态。各单位要把阅读活动与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家庭文化紧密结合,探索开展阅读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助力“书香校园”建设。
9.扎实开展劳动教育。要按照《家庭劳动教育清单》的要求,鼓励学生在家庭中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树立劳动光荣的正确观念和态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塑造尊重劳动和劳动人民、珍惜自己和他人劳动成果的优秀品格。常态化开展生活德育“家庭三个践行”行动,让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健康有品、促进成长。践行“节约新风尚,勤俭赢未来”厉行节约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和健康饮食生活方式,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崇尚节俭、健康饮食的社会新风尚。
10.广泛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乡村复兴少年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开展参观学习、探寻体验、社会调查、研究性学习等活动,在研学旅行中探寻泉城印记,真切感受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探索黄河文化和泉水文化相融合的教育内涵,依据实际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行走黄河、品鉴济南”主题研学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用脚丈量黄河印记,用耳倾听黄河故事,用心感受黄河脉搏,深入了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
(四)聚焦家校共育,凝聚家校合力
11.优化实施“泉引桥”工程。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全学段教育衔接,从升学准备与入学适应两个方面,用好假期托管或延时服务,通过上下学段学校联合开发引桥课程、编制入学指导手册、新生入学指南,联合开展“泉引桥”家长论坛、优秀教师跨学段访校、优秀学长引领介绍、新生适应性训练等方式全面开展教育衔接。高中阶段寄宿制学校可提前安排新生进行适应性入校生活,熟悉环境,强化沟通,融洽关系,引导新生逐步适应新学段学习生活,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的假期焦虑。
12.持续开展家访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指导家长加强亲子融合互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促进家校互通、互联、互动。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家访“八条要求”,继续开展“线上线下”双线制全员家访活动,每位干部和教师实地家访不少于10人次。家访要统筹安排,实现家庭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等重点关注学生家访全覆盖。秋季开学前,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将暑假家访汇总情况报市教育局。
(五)聚焦教育温度,提升服务能力
13.丰富假期学习课程内容。认真落实《济南市中小学寒暑假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指导学生充分利用“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rrt.jndjg.cn/)、“济南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www.jnjyzy.com)、“济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资料共享平台”(http://124.128.226.217:8086/bzb_platform/)等资源,积极参与在线学习指导。
14.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各学校要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段衔接特点,规划假期教育服务。假期要根据学校实际,遵从学生自愿、免费实施的原则,为有学习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延伸服务,同时要做好安全防范,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15.扎实开展好假期托管服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号)要求,各学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假期托管服务。引入第三方到校开展托管服务的,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2号)执行。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将义务教育学生暑期托管的方案于7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
(六)聚焦身心健康,护航学生成长
16.加强常见传染病防治。假期期间,坚持手足口等夏季常见传染病多病同防工作,精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乙类乙管”各项防治措施,降低常见传染病与新型冠状病毒叠加风险。要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7.做好学生体育美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参与文体活动、做好近视防控等,引导并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提倡科学合理用眼,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18.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一步提高“24小时学生心理关爱热线(87-525-525)”和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心理热线知晓率和使用率,引导学生遇到心理困惑或困难时学会第一时间拨打求助热线电话。放假前,各学校校长、德育骨干、心理教师必须掌握全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暑假期间指派专人对重点学生群体定期联络、定期沟通。要重点关注考试后、放假前、开学前后学生的心理变化,对学生可能产生的不良情绪实施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
(七)聚焦理想信念,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19.加强理论学习。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引导党员教师通过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站稳政治立场,把稳思想之舵,切实提高个人修养,擦亮新时代教师职业形象。
20.统筹做好暑期主题教育工作。正在开展主题教育的学校应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确保主题教育不间断;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抓好主题教育任务的督促落实。
21.提高思政素养。各学校要不断挖掘红色教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研学实践活动场所以及时代楷模、身边模范人物等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通过组织开展“致敬好人榜样”等活动,上好全市中小学生思政同一课,引导学生增强跟党走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八)聚焦办学行为,强化规范管理
22.严格规范学校管理。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举办各类辅导班,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异地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在假期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各类培训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
23.严禁各学校随意调整放假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和开学时间进行调整的,须提前两周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24.严实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各职业学校要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并建立“学生(家长)-学校-实习单位”常态化联系机制,校长、书记要亲自带队进企洽谈合作以推动产教融合,及时解决问题,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九)聚焦师德师风,抓好廉洁从教
25.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在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要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不得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等有违师德的活动。各学校要在暑期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各区县(功能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6.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区县(功能区)、各学校要根据全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将我市师德教育系列活动、“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等有效融入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中,结合工作实际,避免重复安排,力戒形式主义。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有关线索,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带(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学校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二)强化教育治理,畅通社会监督反映渠道。要加强公办学校招收复读学生行为的治理,利用暑期内开展教育提醒,秋季学期开学1个月内,逐校开展摸排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违规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暑假教育管理工作。
(三)强化调度协调,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学位资源供给保障工作。坚持双周调度制度,根据小学适龄人口摸排和招生报名情况,做好学位资源储备工作,加快校舍建设、改造、验收及设施设备配备力度,尽快调配补足师资,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招生平稳有序。
(四)强化廉洁自律,深入做好作风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职业道德,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严禁收受家长礼品、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杜绝假期腐败。
(五)强化统筹部署,扎实做好放假安排和秋季开学前准备。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在放假前将本单位的暑假工作计划、值班安排表分别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处室。要认真做好暑假期间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利用假期对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升级维护,守牢安全防护底线。科学制定新学年工作计划,确保新学年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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