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572 组配分类: 济教发字
  •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发挥驻济高校资源优势推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3〕24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发挥驻济高校资源优势推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发挥驻济高校资源优势推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挥驻济高校资源优势推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充分发挥驻济高校资源优势推动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驻济高校全方位参与优化中小学课程供给

(一)支持驻济高校参与中小学基础课程质量提升。支持驻济高校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团队优势,将高水平学科特别是基础学科建设中形成的丰富资源和先进成果引入中小学校主要科目课程研发。支持驻济高校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组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研发专家库,指导并参与课程建设,推动中小学课堂内容优化、形式多样。(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市教研院、各区县教体局)

(二)支持驻济高校参与中小学开发特色课程。支持驻济高校利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研发的丰富资源,联合中小学校,在全面掌握学生兴趣爱好基础上,共同打造特色课程研发团队,有针对性地设计一批涵盖传统国学、前沿科技、音体美劳、卫生健康等领域的特色课程,培养学生专业兴趣。支持驻济高校发挥信息化教育专业优势服务中小学校信息化教学。(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教研院、市电化教育馆、各区县教体局)

(三)支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支持驻济高校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等领域研究成果在精品思政课打造上的引领作用,组织知名学者定期到中小学校开设思政大讲座,推动价值观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支持驻济高校开放博物馆、校史馆、纪念馆等场馆资源,为增强中小学生的思政素养提供支撑。(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处、市教研院、各区县教体局)

二、支持驻济高校多角度聚焦中小学学生成长

(四)支持驻济高校服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鼓励驻济高校与中小学校结成对子,指导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室建设。支持驻济高校承接中小学心理教师进修,提高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水平。支持驻济高校在中小学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基地,组织优秀志愿者及心理学专业学生到中小学校实践,开展心理健康调研,提供咨询服务。(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处、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各区县教体局)

(五)支持驻济高校参与中小学生涯规划教育。支持驻济高校整合创新创业等学科资源和相关科研力量,参与研发高中阶段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引导学生做好生涯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各区县教体局)

(六)支持驻济高校参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支持中小学校加强与驻济高校的合作,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暑期游学等活动,共享驻济高校活动空间和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科普资源,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支持艺术、体育类高校定期对中小学艺术团、运动队进行指导,组织开展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培训。支持驻济高校发挥法学学科优势参与中小学生普法教育。支持驻济高校学生为中小学提供课后延时活动指导。支持驻济高校发挥国际教育资源优势,助力中小学扩大对外交流。(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体卫艺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区县教体局)

三、支持驻济高校全流程参与中小学英才培养

(七)支持驻济高校参与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发掘。支持驻济高校围绕我市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登峰计划”,深度参与中小学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支持高水平大学将我市高中学校纳入优质生源基地。(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各区县教体局)

(八)支持驻济高校参与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育。探索“中学—大学”贯通课程系统培育模式,支持驻济高校积极参与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开设特色班、大学先修课程等形式,进行探究式教学和跨学科教学,提升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支持驻济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指导,开放实习场所,共享实训设备。(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市教研院、各区县教体局)

四、支持驻济高校多层次助力教育系统队伍建设

(九)支持驻济高校助力中小学(幼儿园)干部队伍建设。支持驻济高校发挥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社会人文学科方面的资源优势,有计划地承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选派的中层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人选访学进修、跟岗锻炼,进一步优化提升学校(幼儿园)治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区县教体局)

(十)支持驻济高校助力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支持驻济高校整合校内优秀师资组建教师发展指导团队,通过举办跟训和研学活动,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和长期跟进指导。支持山东师范大学等师范类高校加强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建设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基地,为我市做好优秀教师人才储备。(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处、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各区县教体局)

五、创新驻济高校服务济南教育发展的政策供给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秘书处、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教师工作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高校联络服务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思想政治工作处、市教研院、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协调高校服务济南教育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校联络服务处,负责牵头推进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强化政策激励。在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中,设立高校支持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每年面向各区县教体局和市直学校,征集、遴选、形成一批拟与高校合作开展项目的需求清单。鼓励驻济高校围绕清单主动申报相关项目,根据项目预期效益情况,择优纳入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支持范围,经绩效评估后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同时,对参与积极、成效突出、作用明显的高校,在年度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中予以体现,并在其他市校合作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支持和鼓励各区县教体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参照本文件精神开展各类合作,相关合作项目纳入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单位:高校联络服务处)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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