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446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3〕21号
【专家解读】《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解读人:程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教育教育部校外培训监管专委会委员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为更好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让核心素养落地,为知识运用赋能,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出台了《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保驾护航。

一、内容规范可操作性强

《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分工明确、程序严格、管理规范,可操作性强。

1.明确各部门分工。文件对“基地”与“营地”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教育行政、发展改革和文化旅游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分工,为各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2.严格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明确了市级研学基地、营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明确了市级基地、营地的评议方式及确定、发布程序。

3.规范运行与管理机制。明确了市级基地、营地颁发标牌式样及规格,要从计划制定与实施、课程开发及备案、财务规范、第三方资质和服务把关等方面加强管理,基地、营地实行年度审核和周期管理,明确了黄牌警示和撤销称号的几种情形以及处理规定。

二、申报条件符合我市实际

根据我市研学实践工作实际和省级要求,对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入围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提高了各研学实践单位的申报积极性,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研学基地、营地纳入市级管理,为我市研学实践工作持续性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研学基地要求正式运行2年以上,近2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5000人次;近2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2.研学营地要求正式运行2年以上,近2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2万人次;至少已开发3条以上研学线路。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近2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3.如基地、营地未受重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1年内基地接待研学实践的中小学生数量少于3000人次、营地接收少于6000人次的,1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低于80%的;给予黄牌警示,进行1年限期整改。

三、政策创新突出济南特色

1.明确了研学场地须为法人单位自有资产或租赁资产,租赁资产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

2.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接纳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活动人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3.基地、营地要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按要求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观摩交流活动。

4.明确实行门票及实践项目免费政策的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随班就读学生。

5.要求研学场地整体通过消防验收;有全时段、全方位录像监控系统,录像资料保存60天以上。

6.营地要与医院建立紧急联动机制和协助关系,为营地开设研学医疗绿色通道。

7.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受理、逐级申报的原则,向法人单位或基地、营地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8.基地、营地被撤销称号的,自摘牌之日起不得以市级基地、营地名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基地、营地。

《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分工、申报条件及遴选和审核程序,为市级研学基地、营地运行管理提供了规范依据,将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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