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028 组配分类: 济教发字
  • 成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3〕2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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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体局,各驻济民办高校、市属职业院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济南市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工作目标

将规范管理作为推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三年努力,使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在全市职业院校得到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二、实施原则

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以系列活动为抓手,以制度规范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坚持规范办学与激发活力相结合,坚持把握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活动贯穿与科研引领相结合,在规范中提升,在提升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跨越。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环境育人创新行动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思政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把好事业“方向盘”,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2.开展德育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和入团、入党、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点,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自主发展能力。通过“书记校长讲党课”“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建立一批有职教特色的文化实践基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凝练学校核心文化。健全中高职德育一体化机制,完善一体化目标体系。总结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学校特色、可传承发展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文化,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标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充分利用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设立校园开放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进学校等活动,促进校园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提升,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的职业精神。

(二)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4.开展阳光招生。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实行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职业院校实施分类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监督;报名、考试、招生全过程资料必须全部归档保存。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中职学校招生资质审核备案制度,加强对招生简章规范管理,实行网上统一招生录取,规范招生行为。

5.学籍信息核查。各职业院校是学籍电子注册的实施主体,校长为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管责任人,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对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及时更新,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推进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6.落实教学常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教学常规,分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将普通话培训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内容和课程设置,在相关专业设置普通话必修课或选修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尤其要注重教学过程的实施与检查、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保持一致,保证教学计划制订与执行的严肃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以体育智、以体育心、以美育人、以美化人。

7.规范实习实训管理。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实践性教学、岗位实习时间,确保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强化实习实训师资和经费保障,明确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及时对学生进行技术技能指导,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安全教育,全面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加强实习教学、服务与管理,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要确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全员参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8.创建平安校园。职业院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处置机制。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实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防灾减灾、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和防震等应急演练。

9.规范财务管理。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过程控制,规范财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动

10.健全和完善学校章程。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并组织实施,要将建立学校、行业组织、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内容写入章程,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制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11.规范学校管理制度。职业院校要全面梳理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及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流程,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形成系统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学校管理工作手册,实现“一校一册”;强化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规范执行的监督、检查、评估、奖惩。

12.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职业院校要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健全教学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坚持和完善教学巡查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

(四)实施管理队伍能力提升行动

13.明确岗位职责。职业院校要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本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履职能力要求,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能力。

14.强化培养培训。职业院校要科学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培养培训方案,建立分层培养培训体系,强化管理人员职业意识。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培训项目。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开展“名师工作坊”建设,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在驻济高校中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中等职业学校挂职副校长,遴选优秀年轻教师到知名企业挂职实践、到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培训。组织职业院校各类管理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为职业院校管理队伍水平提升创造条件。

15.健全激励机制。职业院校要深化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校内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建立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教师自主招聘、兼职教师自主聘用、绩效工资改革等师资队伍建设和激励措施。

(五)实施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行动

16.优化专业设置。围绕服务济南三大国家战略,紧密追踪我市4大主导产业和12条重点产业链布局,优化、调整专业设置,主动布局一批产业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打造服务区域发展的专业集群,创建国家、省市级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促进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融合。

17.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深化双元制制度创新,实施岗课赛证综合育人,通过订单教育、职业体验、对口培养、技能竞赛等方式培养技能人才,鼓励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产业学院,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高职院校要加大科研投入,适时进行技术转移转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参与职业体验活动、职业启蒙教育活动。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乡村工匠培养计划,壮大产业工人队伍。

18.实施职教赋能计划。发挥学校专业优势,落实育训并举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学院、创业学院等服务平台及校企合作实训基地作用,面向城乡务工群体、城镇下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和面向重点专业开展技能培训,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9.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深化校际创新创业合作,实施校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和未来产业培育行动,塑造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开展“企业家进校园”、“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进企业活动。实施启航扬帆计划,开展“选择济南共赢未来”大学生就业系列活动,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六)实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20.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济南市“十四五”数字泉城规划》,制订和完善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和设计,加强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教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完善技术技能供需平台建设,构建智慧化产业人才数据中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对接的精准性。鼓励企业专家、行业指导委员会等专业组织和机构参与数字校园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指导工作。

21.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教学及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校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师信息化大赛,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建立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中心,加快推进精品课程等优质资源共享。鼓励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微课堂、翻转课堂等新型课程建设活动,运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

22.升级改造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将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纳入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推进有线、无线、物联网络和校园、教室各类终端的融合建设。基于5G等网络进行高清直播课堂、AR/VR课堂、录播室、智能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等建设,开展远程互动教学、沉浸式教学、虚拟仿真实验实训等教学场景应用,打造智慧课堂和智能校园环境,到2025年,普遍建成智慧校园。

23.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教育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教育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开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保护教育行业重要系统和重要数据,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深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推动校园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创新形式、突出主题,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持续提升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七)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24.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体质健康水平、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衡量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落实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强化人才培养全程及就业指导的质量监控及自我评价。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指导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

25.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实施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利用数据平台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

四、实施步骤

行动计划在市教育局的统筹领导下,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启动-2023年3月底)。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广泛组织动员,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精神,把握行动计划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启动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2023年4月—2024年12月底)。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各区县、各职业院校分步组织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七项行动计划压茬进行启动实施, 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任务,基本达到实施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2025年1月—6月底)。根据工作方案逐项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完善,确保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25年7月—12月底)。全面总结梳理,固化规章制度,发现典型案例,提炼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与高等教育处。行动计划在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由各区县教体局、各职业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教体局、各职业院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行动计划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宣传引领。各区县教体局要及时将本《实施方案》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讨论,分层次、多形式地宣传解读行动计划,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职业院校管理专家队伍建设,采用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理解和把握实施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切实推进职业院校提升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规范办学行动计划开展情况纳入专项督导,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班子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职业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全员参与、全程管理,有序组织实施。2023年3月底前,各区县及各职业院校将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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