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2-00251 组配分类: 济教发字
  •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日期: 2022-09-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 共青团济南市委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2〕18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教育局 共青团济南市委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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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团委,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部门、文旅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区县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研学教育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集体观念、生活技能、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近几年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共青团济南市委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教基一〔2011〕2号),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实践教育中观览祖国大好河山,浸染中华优秀文化,学习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完善预案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坚持为未成年人服务为主的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三、工作目标

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教育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精品线路,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课程,遴选一批成效明显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形成一支专业扎实、素养深厚的研学指导教师队伍。通过优化研学资源配置、扩大校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参与多元、保障安全的研学工作机制,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支撑体系。探索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超市化服务、菜单式选择”,推进实施“多方参与制度化,研学旅行实践教育一体化,研学项目创新化,课程建设体系化,学生培育实践化,学生获得多样化”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发展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主体、家长参与、社会支持、多方协同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市级建立发展改革、公安、教育、财政、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保监,共青团,铁路等相关部门与组织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二)建立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研学产业软硬件设施发展。承担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组织接待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费用减免。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通过公路、水路、铁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或学生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安排好运力。文旅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实施场馆、景区、景点门票优惠政策,提升研学服务水平。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

(三)建立安全出行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出行有关标准,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校研究制订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等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学校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用车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服务用车交通安全。定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应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能力。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交通工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涉及的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四)建设研学旅行教育基地。根据育人目标,结合省情市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院所等资源,将有助于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科学考察以及生产劳动等各类社会活动基地(场馆)纳入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建设范围,建设一批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自然观赏型、文化康乐型等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建立研学旅行教育基地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鼓励各区县积极开发研学旅行教育基地,拓展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资源。

(五)设计研学精品主题线路。以研学旅行教育基地为主要依托,加强学校内外教育资源衔接与专业化引导,注重跨学科团队建设,推动资源共享、区域(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精品线路,助力推进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智慧化平台“菜单式选择”,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网络。按程序遴选并委托一批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安全责任,委托其协助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

(六)建设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课程体系。基于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把研学旅行实践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科学设计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内容。注重思想性、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丰富。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时间,一般义务教育学校安排在四到八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课程体系,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七)规范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组织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规程,制定具体规划及实施指导方案,鼓励各区县教科研部门、各中小学校与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共同编制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具体指导文本或教学活动案例。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要根据各学段研学要求,完善设施设备的教育功能,认真做好安排接待和配套服务工作,并在假期向有个性化学习需求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可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干部、教师、安全员和家长志愿者,并按出行有关标准要求认真组织。

(八)建立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科学评价机制。把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情况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学校要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临检制度,指导各区县对研学旅行教育基地的课程设置、接待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督导评价。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九)加强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指导专家库,加强优秀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课程开发及评估指导。依托高校、研究机构或专家名师,对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完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机制。

(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品牌建设和推广宣传。各区县、有关单位、直属各学校要积极参与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制作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指导手册和宣传册, 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的重要意义,为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探索推进。各区县及直属中小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工作的文件,一区一策、一校一案,探索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

(二)实验总结。各区县及直属学校根据《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前期工作基础,进一步优化具体实施方案。每区县确定至少1—2所研学旅行教育实验学校,市直属学校根据自愿原则申请成为实验学校。各实验学校制定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计划和主题活动方案,加强与研学旅行教育基地沟通,通过项目化攻坚或多方合作方式的探索,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好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资料汇总和经验借鉴,为深入推广中小学校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三)全面实施。各区县、各中小学校结合具体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全面组织实施,整理、收集、总结创新性、个性化的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做法和案例,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积极宣传推广。市教育局将协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推广成功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各区县及直属学校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及实验学校需提报的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付堂宝,电话:51708047

邮  箱:jnsjyjjjc@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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