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2-00047 组配分类: 济教办字
- 成文日期: 2022-04-19 发布日期: 2022-04-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办〔2022〕12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教体局,各驻济民办高校、市属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1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职业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辅导员(班主任)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职业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也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对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至关重要。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在加强学校管理、人才培养、课程思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市职业院校辅导员(班主任)达3900人,总体上存在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发展成长平台不够健全等问题。通过开展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工作,发挥名辅导员(班主任)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建立一支高素质、创新型、专业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二、工作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计划在全市职业院校建设20个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工作室,2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首期培育10个。以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为载体,全面提高育人本领,形成一批优秀的班级管理和育人成果,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并为争创省级“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做好项目储备。
通过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工作,着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搭建辅导员(班主任)成长平台。依托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开展辅导员业务培训,打造辅导员沙龙、素质能力提升训练营等培训活动,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建立骨干研修与全员培训相结合的分层次、全覆盖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体系。二是提升辅导员(班主任)学术科研水平。通过鼓励辅导员开展“组团式”研究,设立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开展职业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课题研究,提升辅导员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三是强化职业院校思政工作主阵地建设。依托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加强职业院校思政建设,及时了解职业院校学生思想动态,让思政主阵地守得牢、爱国主旋律唱得响,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思政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打造省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新标杆。将工作室建设纳入全市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项目研究、凝练特色、交流经验、推广成果,打造具有省会特色的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模式、发展模式、培育模式,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
三、遴选基本条件
“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依托思政工作成效突出、三全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五育并举的职业院校组建。学校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支持辅导员(班主任)专业发展,能够为辅导员(班主任)室建设活动提供场地、设备等条件保障和平台支撑。工作室规模一般在10人左右,含主持人1名,成员若干。
(一)工作室主持人
1.工作室主持人由校内较有影响力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担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师德高尚;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研究能力,熟悉教育发展前沿;
3.具有较强的学生研究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研究成果丰硕;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对工作室建设活动进行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够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度开展班级管理与德育研究;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具有5-6年及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且仍然承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7.立德树人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
(二)工作室成员
1.工作室成员须在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履行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和任务,育人效果好;
3.具备研究学生管理、研究教育教学的能力;
4.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工作室协作能力,具有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2-5年及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验且仍然承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四、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制定规划。工作室主持人牵头研究制定工作室2年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学习内容、研究课题、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工作室成员要在主持人指导下研制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研习计划。
(二)学习研究。工作室要根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围绕班级管理和德育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协同开展课题研究,定期组织专业阅读、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现场教研、经验分享、读书交流等研习活动,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形成教育教学改革新方法、学生管理新模式。
(三)示范引领。工作室要通过示范性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校际帮扶、志愿服务、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传播教育新理念新方法,发挥工作室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四)成果培育。工作室要凝练建设成果,并将优秀成果转化为“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课程资源。鼓励工作室成员结合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形成教学科研成果,并积极申报国家、省、市职业教育课题和教学成果等。
五、过程性考核评价
(一)工作室考核评价。制定工作室建设考核评价方案,对“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情况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考核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观摩活动、查看平台数据等。工作室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工作室主持人的考核结果。建立工作室培育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退出“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
(二)工作室成员考核评价。工作室主持人制定工作室成员考核方案。根据工作室成员的实际表现、工作业绩等,分年度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成员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成员退出“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
(三)考核结果使用。建设期满,市教育局将对作用发挥好、成员专业发展显著、标志性成果丰硕的优秀工作室建设案例和研究成果向市内外宣传推广,工作室成员考核结果将作为省市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组织遴选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二)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学校推荐名单进行评审,严格标准,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遴选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名单。
七、管理和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工作室建设的协调指导、过程管理、监督考核。各职业院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参与热情,动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积极申报。要认真做好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成员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工作室相关活动的协调、支持、监督和服务,并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室培育活动,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工作室活动有效开展,以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为契机,激发职业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活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动态管理机制,2年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主持人的,由主持人所在学校另行推荐相应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工作室成员因故不适合继续参与工作室活动的,其成员身份自动取消,不予递补。
(三)完善支持保障。建设周期内,市教育局为每个“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提供一定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教育研究、学术研讨与交流培训、图书资料购置、外出指导和学习、专家劳务费等。鼓励职业院校给予工作室配套支持,为工作室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负责工作室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请各职业院校于4月30日前完成校级申报推荐,以学校为单位将《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遴选结果公布后工作室成员由市教育局面向本区域统筹配备。邮箱地址:zgjc_6@jn.shandong.cn。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清涛、吕正平,联系电话:66608045、66608911。
附件: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docx
文件下载:
关于开展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济南市职业院校名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