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2-0030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10-24 发布日期: 2022-10-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积分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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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当前,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过重,严重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反响强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办学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济南市教育局起草制定了《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积分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文件的出台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通过实施办学积分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办学行为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重要举措
校外培训机构积分管理体系由正面行为管理、负面行为管理组成。校外培训机构为本地区民办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街道(乡镇)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表扬的,实行正面加分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违法违规办学情形的,实行负面扣分制度。
积分结果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是否合格和确定“黑名单”“白名单”“重点监督名单”的重要依据。
对积分为12分及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白名单”;积分0分到12分之间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重点监督名单”,有效期为6个月;对积分为0分及以下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有效期为1年,列入“黑名单”当年度年检确定为不合格。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