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2-0027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10-11 发布日期: 2022-10-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幼儿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发文字号:
关于《济南市幼儿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一、文件背景
为推动幼儿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了《济南市幼儿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通过试点区、试点园先行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全方位融合的内涵与路径,再进行全面推广。并设立专项活动经费,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实践活动,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的各项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幼儿园中华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四、重要举措
(一)做好资金预算管理
经申报遴选确定参与融合教育研究的幼儿园,按照一所幼儿园3万元标准划拨经费。资金纳入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二)做好资金绩效管理
资金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与任务数量相对应的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
(三)做好资金使用监督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责任机制,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对外投资等,不得从奖励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联系方式:5170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