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6-6168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5-15 发布日期: 2026-05-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济南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有序推进中考改革”。为持续规范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优化招生录取机制,适配全市学龄人口动态变化趋势,统筹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开展,市教育局依据山东省教育厅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总体部署,结合《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5〕17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6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6〕5号)等文件,制定出台《济南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结合《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5〕17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6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6〕5号)等市级现行文件,充分听取了区县教体局、市直属学校以及相关处室意见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形成本《意见》。

三、出台目的

通过优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济南市高中阶段招生体系。一方面有效保障招生公平公正,规范各类招生行为,精准防范招生风险,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优化普职招生结构,畅通多元升学渠道,适配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升学需求,助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高质量发展,为济南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招生基础。

四、重要举措

一是优化自主招生结构。自2026年起,取消推荐生制度,将原推荐生试点整体转型为综合评价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统一管理,特色招生类型逐步退出自主招生。2026年在原推荐生试点学校开展首批试点,2027年起根据试点成效在公办普通高中有序扩面。相关政策前期已面向社会公布。

二是优化志愿填报机制。一方面,优化志愿批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顺序录取,实行先自主招生、后统一招生。另一方面,实现职普兼报,打破职普界限,允许考生既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此外,扩增志愿数量,艺体特长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3个;统招生志愿扩增至7个;征集志愿扩增至5个。

三是完善学籍户籍不一致报名要求。结合国家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在学籍地报名参加中考的要求,要求“自2027年起,学籍、户籍分属济南市不同区县的考生,原则上在学籍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四是完善录取排序规则。参照高考普通类考生同分排序录取办法,自2026年起,指标生、统招生和职业院校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录取出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