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5-6160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12-22 发布日期: 2025-12-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有序推进中考改革”。为满足人民群众选择优质公办高中资源的需求,缓解学生和家长升学压力,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阶和教育强国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形成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充分听取了区县教体局、市直属学校以及相关处室意见建议,征求了市委统战部的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形成本《通知》。

三、出台目的

在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志愿填报方式、招生录取流程等关键环节,保障招生工作更加透明、高效、有序。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成长需求,进一步健全配套机制、细化操作办法,逐步建成一套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为学生成长成才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是积极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科学精准编制招生计划,指导学校提前配齐配强师资力量,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明确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提出指标生计划原则上保持稳定。

二是根据实际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在原招生范围内生源不足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可调整面向生源比较集中的城区投放;原则上,民办普通高中限审批辖区内招生,通过市级办学评估、管理规范且提供普惠学位的民办普通高中,经批准可调整招生范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和志愿填报录取程序。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参考高考同分排序规则,实行“同分排序”的 录取办法,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合理;具备条件的集团化办学高中经批准可独立招生。

四是全面实施综合评价招生。2026年起取消推荐生政策,原推荐生试点学校探索综合评价招生,2027年具备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可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经批准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不再单独设立特色招生项目。

五是进一步推进初高中学校贯通培养。鼓励区县新建公办高中,推动初高中学校在校舍、师资上实现共享,共建教育集团。

六是调整艺体特长生录取办法。向高考看齐,艺体特长生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七是推进职普融通互转改革。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可实现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对在市教育局备案且学校间有合作协议的不同学校之间、以及同一所综合高中内部先行试点,申请互转学生需通过转入学校考核。

八是调整教育优待政策。自2029年起,取消国家及山东省有明确规定照顾分值以外的各类优待项目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