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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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鲁政发〔1999〕74号)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2025〕31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在各市属职业院校、驻济省属高职院校、驻济民办高校以及有关科研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信息审核、专家评审,共有141个项目获得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 G0832室 邮编:250000 电话:0531-51708911 济南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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