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5-0011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5-09 发布日期: 2025-05-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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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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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该《意见》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及《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5〕3号)等相关精神。

三、出台目的

出台该《意见》目的在于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重要举措

一是普通高中录取继续坚持“分数+等级”的录取方式。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含)以上。

二是明确了初中后职业教育志愿填报程序。志愿填报分三次进行,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详见《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导手册》。第三批次职业院校志愿填报录取结束后,根据职业院校招生实际,各职业院校集中组织录取学生报到,学生报到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各职业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志愿征集计划并组织录取。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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