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5-0007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4-09成文日期:2025-04-09

标题

关于凝聚全社会共识共同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

建议者

韩清林

人大建议领域

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

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5-04-09

答复内容

您提交的“关于凝聚全社会共识共同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建议已收悉。您的提案深入分析了目前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存在的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中肯而且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49号,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我市多次组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规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此项工作,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惩戒权的现状分析

在实践中,教师确实面临“不敢惩戒”、“不会惩戒”、“过度惩戒”及“无效惩戒”的现实困境,导致部分教师出现两个极端,不仅影响教师的职业尊严,也会影响整个教育的质效。究其原因一是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存在一定的限制和约束,而且教师惩戒权不够具体,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二是部分家长和社会舆论对教师惩戒权存在一定的误解,家校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三是部分学校的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科学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做法

1.加强学习普及工作,筑牢《规则》落实基础。通过对教师培训教育等方式推动惩戒权的实施,不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让教师深刻理解教育惩戒重要意义,解决好学校和教师对《规则》了解不全面、不彻底,导致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通过集中发布、自主学习、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进行《规则》的学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途径,梳理相关政策与案例,向学校、教师推送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权威解读与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树立教师正当惩戒的正面形象,让教师了解《规则》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指导教师依法依规履职。

2.加大家校沟通力度,打造《规则》实施后盾。通过微信工作群、学校公众号、家长联系群、志愿者服务等多种途径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向家长宣传《规则》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和家长进校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争取获得家长和社会的支持、理解和配合,预防产生误解与矛盾。指导区县和学校完善校规校纪修订,建立由学校、家长代表、公安部门、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师德监督委员会,多方力量保障教育惩戒顺利实施。指导学校建立校内12345服务热线或投诉信箱,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爱心护航、学习指导和家庭教育等专项服务,丰富学生维权渠道。

3.抓好典型试点工作,做好《规则》总结推广。指导县区教育局对本辖区内学校落实《规则》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材料,经过认真梳理后形成整改意见。推动区县和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的细化与校本化试点工作,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和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再根据《规则》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选出成绩突出的县区和学校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经验材料,并在全市加以推广。

4.坚持社会正面引导,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组织重点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客户端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教育系统政务(校务)新媒体,综合运用图文、音视频、漫画等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师依法执教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教师合理合规使用惩戒权的宣传引导,营造尊重教育规律、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惩戒权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围绕教师教育惩戒相关内容,加强网络舆情全天候监测,开展网络舆情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识别舆情风险苗头。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与公安、网信、妇联、机关工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统筹做好线上引导和线下处置,依法依规维护教师惩戒权。围绕“支持教师依法执教”“尊重教育规律”“共育良好学风”等核心议题,借助新媒体矩阵发起话题讨论,建强用好网络评论员、网络大V等队伍,积极发声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坚持把贯彻落实好《规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更好地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感谢您对济南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