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5-0006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2-18成文日期:2025-02-18
标题
关于加强济南市创新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的建议建议者
张杰芳人大建议领域
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答复时间
2025-02-18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济南市创新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全市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累计投入118.07亿元(三年分别为36.16亿元、38.75亿元、43.16亿元),年均增长9.25%,其中,高等职业学校62.68亿元,年均增长9.37%,中等职业学校55.39亿元,年均增长9.11%。2024年,职业院校新增65个专业开展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2个专业开展“3+4”贯通培养;支持市属高校积极推进“班·墨学院”建设;加快推进山东(济南)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牵头建立省会经济圈产教联合体;新增12个省级产教融合共同体,着力培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济南职教学子斩获9金、13银;我市被省政府表彰为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
二是创新校企人才交流机制。从我市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选聘了100名专业人才到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等9所试点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导师)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培养济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是持续深化校地融合发展。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人才需求及市校融合发展实际情况,对《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增加校院企“订单式”人才联合培养,经绩效评价后,拟给予50-150万元补助,为校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企业所需的科技人才提供政策支撑。鼓励引导驻济高校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人才发展需求,通过与企业深化合作,建设产业急需特色专业、举办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等形式,实现培养创新人才的目的,同时企业依托产业学院和校企合作平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课程编制、实习实训指导等工作,发挥企业高技能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培养行业急需人才。前三批市校融合项目共317个,其中支持山东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济南职业学院等43所驻济高校围绕学科建设、与企业建设急需特色专业、特色学院、搭建校院企合作平台、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企业共建项目共286个,累计支持资金2.38亿元。
四是创新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推进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试点,建设8个科学教育引领区、148所引领校、125个区域联合体,发布《济南市科学教育资源地图》,研制《济南市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建设指导手册》等6项地方标准,探索形成“全市域推进”“全学段贯通”“全学科融合”的济南科学教育特色模式。伴随科学教育的发展,我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总体水平快速提升,结构也逐步优化,为创新人才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联合驻济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探索联合育人,推进职业院校创新人才培养。
二是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继续开展立法调研,尽快出台《济南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堵点。设立济南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济南市职业教育支持项目、支持标准进一步规范,加大对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力度。聚焦产业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品牌专业,积极推动“双高”“双优”学校创建,助力我市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持续深化市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导向作用,鼓励各驻济高校加强与我市科技企业深化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继续以高校为主体申报市校融合项目,市教育局予以择优立项支持,校地协同培养更多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