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有关工作通知》,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25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