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4-00335 组配分类: 济教办字
- 成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 市教育局总督学 市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办〔2024〕16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市属各高校(驻济民办高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调整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教育局总督学、市管干部工作分工如下:
王 纮同志: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人才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方面工作;负责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王 芳同志: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工作;协助王纮同志抓好组织、编制、人才、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学校党建工作处(学校统战处)、教育工会,协助王纮同志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李永实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宋 豫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动员(双拥)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李 艳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发布)、综合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市域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网络和信息化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综合改革处)、学前教育处、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联系市妇联。
王志国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行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12345热线办理、信访等工作;负责教育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后勤管理和教育装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市属高等教育、高校学生工作和军民融合方面的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财务审计处、职业与高等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处(学校宣传处)。联系军民融合办、共青团、少工委。
方奎明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振兴人才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学生发展方面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有关社会考试方面的工作。分管教师工作处、基础教育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教育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市科协。
杨庆杰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负责国家安全、学校保卫、消防、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平安建设和防范处置邪教方面的工作。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处(应急管理处)。联系市委国安办。
韩继清同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分管市学生资助中心。
林 钟同志:市教育局总督学,负责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计、资源配置、基本建设、对口帮扶(扶贫、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分管战略规划处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马新东同志:市教育局总督学,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和港澳台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负责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管理工作。分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马炳光同志:市教育局总督学,负责服务驻济高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高校联络服务处、离退休干部处。
陈爱民同志: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受局党组委托,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协助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和重点信访事项处置工作。
方 辉同志: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受局党组委托,协助做好党风政风行风评议、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鹿忠勤同志: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受局党组委托,协助做好职业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附件:AB角安排意见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AB角安排意见
王 纮——王 芳
王 芳——宋 豫
李 艳——王志国
方奎明——王志国
杨庆杰——林 钟
韩继清——方 辉
林 钟——马新东
马炳光——陈爱民
(除王芳同志为王纮同志B角,林钟同志为杨庆杰同志B角,方辉同志为韩继清同志B角,王志国同志为方奎明同志B角外,其他人员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