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4-0032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6-04成文日期:2024-06-04

标题

关于均衡发展我市幼儿教育的建议

提案者

孟娟

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

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4-06-04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均衡发展我市幼儿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以来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2016所,在园幼儿30.9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4%,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60%。

一、不断扩大供给,夯实保障基础

坚持规划先行,持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接续编制实施《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出台《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8〕24号),重点加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实现了配套幼儿园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首期住宅“五同步”,持续增加全市幼儿园学位供给。2019年以来,新建公办幼儿园176处,新增学位5.7万个,进一步满足群众入公办幼儿园的期盼。

二、积极搭建平台,助力教师成长

加强师德建设,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启动“小桔灯”师德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师德涵养月”主题演讲活动,打造“四有好老师”队伍。开展明确梯次成长的青荷教师、青蓝(中层)教师和青铜(壮成)园长成长论坛,打造一支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人文素养俱佳的教师队伍,为提高教师整体发展水平奠定基础。定期开展教师培训,除组织骨干园长和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外,每年在岗教师至少参加72课时继续教育学习。近3年,市教育局组织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爱眼护眼、师德教育、专业知识等专项培训,参训人员累计达到11万人次。

三、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

全面落实《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保教工作,持续开展办园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定期开展教材教辅、图书材料、园名班名、小学化等专项检查活动,将规范办园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幼儿园科学管理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优质园+”和网格组作用,加强示范引领和优势拉动作用,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提高。国内首创《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填补了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领域标准的空白,省长周乃翔、副省长邓云峰,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市委书记刘强均做出了肯定性批示。中国教育报和新华社进行实地采访和座谈。新华社各大平台同步推出,阅读量132余万次。

四、加强监督力度,规范收费行为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市教育局把日常“四不两直”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强化收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超范围收费和过高收费。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连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检查各级各类幼儿园223家。认真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教育收费投诉件,受理幼儿园收费为题投诉和举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努力应助尽助,落实资助政策

不断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一是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每年资助幼儿1.2万人,实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二是对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孤残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确保特殊困难儿童“应免尽免”。

六、开展家园共育,架起沟通桥梁

运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宣传科学育儿重要意义,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达成教育的一致性。全面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落实全环境育人方案,开展符合园本实际的家园社协同育人“蒲公英行动”,组织遴选市级家园社共育示范园,探索开展幼儿社会实践、社区共建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园共育能力,营造全环境育人浓厚氛围。

您提出的建议是中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的目标,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我们跟您一样期待未来学前教育能够早日实现优质均衡。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积极完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为广大家长和幼儿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支持。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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