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4-00187 组配分类: 决策草案
  • 成文日期: 2024-05-16 发布日期: 2024-05-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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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动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工作任务清单,共包括5大任务20项具体工作。

一、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述职必述教育、联系学校、教育发展激励、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报告5项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每人每年至少确定1所学校作为联系点,至少到联系学校实地调研1次,至少为师生上思政课1次,帮助解决联系学校困难问题。〔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县(功能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2.优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强化督导和考核,完善对区县(功能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各类教育发展、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及促进教育公平等情况,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县(功能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3.突出数字赋能教育评价。注重结果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融合,充分发挥济南市数字教研中心、教育数字资源智作中心作用,整合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师发展等各类数据全维集成及贯通使用,优化“市-区县-学校”三级教育发展和评价模型,推进教育评价数字化改革。〔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县(功能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4.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坚持科学正确的教育发展观、人才观、政绩观,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为底线,完善教育评价提醒机制、监测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机制。深化“泉家共成长”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改革,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县(功能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二、实施学校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5.完善学校评价体系。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党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深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快构建“双贯通”大中小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泉家共成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学校教育评价体系,实施幼儿园分类认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特色高中建设和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健全评价结果反馈、运用机制,以评价结果督促学校持续优化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并作为学校政策支持、资金分配、工程项目、评先评优及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分工负责〕

6.优化幼儿园评价。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标准。每五年一轮,全覆盖开展办园质量评价,重点评估环境设施、师资队伍、科学保教、克服小学化倾向、家园共育、安全卫生等情况。扩大优质幼儿园覆盖面,逐步消除省级三类幼儿园。〔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卫健委分工负责〕

7.改进中小学评价。出台《济南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办法》《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突出育人实际、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引导学校坚决杜绝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重学业轻健康等现象。〔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分工负责〕

8.健全职业院校评价。健全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专业机构等多元评价体系,优化服务区域经济匹配度、适配职业教育特质的评价机制。实施中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过程性评价,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并举、实习实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强化人才培养质量与服务发展质量的评价,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对接和适应新质生产力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动态评价机制。〔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三、实施教师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9.优化师德评价机制。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监督、考核、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探索建立师德述职制度。推行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查、处理、通报警示一体化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10.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分级分类完善差异化教师评价体系,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游戏为主的保教实践,把促进儿童发展作为关键指标;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学科育人导向,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职业院校教师评价突出实践育人和专业教学,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教师评价突出立德树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等情况,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聘、评优奖励、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领导干部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列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作为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深化“泉家共成长”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建好用好家长学校,统筹开展学习引导、心理疏导、成长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分工负责〕

12.突出教科研能力评价。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鼓励专兼职教研、科研人员主动探索教科研一体化。教师科研意识和水平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培优选拔的重要条件。建立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机制,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

四、实施学生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13.深化综合素质评价。健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五育并举、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全学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结合年度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对中小学学生开展学习情况的增值评价和德智体美劳的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由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多元主体联动的中小学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

14.完善德育评价。科学设定德育目标,强化德育实施的监测与管理。构建社会、家庭、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德育评价模式,重点评价学生家国情怀、理想信念、责任担当、心理品质及行为习惯等情况。“一校一案”优化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方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分工负责〕

15.强化体育评价。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定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完善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优化中小学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体育局分工负责〕

16.深化美育评价。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抽查。重点评价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课程学习、艺术实践活动情况参与列入学业要求。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展演活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旅局分工负责〕

17.健全劳动教育评价。传承弘扬劳动精神,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学生劳动品质,养成良好劳动习惯。深化学生劳动清单及劳动素养评价,重点评价学生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及劳动成果等内容。劳动教育参与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分工负责〕

18.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面向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等基础学科,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协调机制。制定科学、公平的人才选拔培养标准和淘汰机制。早期选拔打破区域限制和学段壁垒,聚焦“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更加关注对学生非认知能力的评价。在思想引导、职业规划、专业辅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强化关爱指导,提高拔尖创新人才选育质量。〔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19.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双零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加强义务教育考试管理,科学实施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质量检测。有序推进中考改革,中考命题突出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考查,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批次录取,稳步推进市域内初中毕业年级考试及招生融合。〔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

五、实施用人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20.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坚持品德为先、德才兼备,合理制定人员招聘招考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评价办法,对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绩优酬,完善与强省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直评直聘,擦亮“天下泉城  人来无忧”人才服务品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工负责〕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足实际,自本工作清单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跟踪研究,将任务落实情况列入教育督导工作督政、督学、评估的重要内容。市纪委监委要强化监督,对落实不力、推诿敷衍、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启动教育评价改革项目试验区、实验校建设,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和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解读,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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