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4-0027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4-11成文日期:2024-04-11
标题
关于加强对青少年研学行业监管的建议提案者
赵宁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答复时间
2024-04-11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青少年研学行业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于加强青少年研学行业监管的建议客观、中肯、专业,对于解决当前青少年研学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针对您提出的明确监管部门、建立专业标准、加强市场治理等三条具体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一、关于明确监管部门。青少年研学工作是一个多部门联合的系统性工作,涉及到学校、企业等多种社会主体,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头负责系统性工作中的相关环节。其中,教育部门是各级各类学校的主管单位,文旅部门是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主管单位。2016年11月,教育部、原文化部、原国家旅游局等11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为落实上级要求,2022年8月,市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出台了《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市级建立发展改革、公安、教育、财政、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保监,共青团,铁路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协调机制”。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重点从学校源头加强监管,落实设计研学精品主题线路、建设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课程体系、规范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组织管理等过程要求,指导各区县教体局加强对中小学校研学旅行方案的备案、把关,规范和提升研学工作。同时,及时了解各中小学校研学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征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将反映个别研学旅行企业资质不全、服务较差、乱收费等问题线索及时提供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查处。
二、关于建立专业标准。目前国家、省级层面尚未制定出台针对研学旅行的标准和规范。《济南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于研学活动内容、出行安全措施、经费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教体局陆续出台了配套文件,完善研学旅行政策体系。例如,历下区教体局出台《历下区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化建设实施方案》,市中区教体局出台《济南市市中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市中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标准及流程》,天桥区教体局出台《济南市天桥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出台《南部山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等。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指导各区县教体局重点抓好相关标准和方案的落实,并在总结各区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研制全市中小学校研学旅行的相关标准,指导和规范我市中小学校研学旅行工作。
三、关于加强市场治理。近年来,市教育局通过出台《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省、市级研学基地、营地评选,遴选市级优秀研学课程等方式,促进研学基地、营地健康发展。同时,实行研学基地年审制度,将研学基地年内接待学生情况、开发课程情况、研学指导教师培训情况、交通食宿医疗保障情况、收费情况、安全保障情况等作为年审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审情况认定为合格、黄牌警示或撤销基地称号。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强年审力度、提高年审标准,重点针对研学基地“游大于学”“游而不研”等问题进行治理整顿,督促研学基地注重课程建设和内涵发展,提升研学的教育性、实践性。
衷心感谢您对于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指导,后续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将及时向您反馈。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