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4-0007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2-23成文日期:2024-02-23

标题

关于在我市推进托幼一体化的有关建议

提案者

陈楠

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

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4-02-23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进托幼一体化的有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一直高度关注和重视在幼儿园中如何更好地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助力生育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市教育局就已面向各区县预警幼儿园可能出现的生存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提醒民办园基于适龄儿童下降现状,鼓励民办园整体转型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园招收托班为群众提供托育服务。2023年,市教育局提出下探服务,已在14个区县的14个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研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997处,其中,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325处,在园接受托育服务的3岁以下幼儿2128人。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中,已在托育主管部门备案的幼儿园211处。

针对您的建议意见,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配合卫健部门,全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一积极推动开设托班幼儿园完成备案。与卫健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督促114处未完成托育备案手续的幼儿园尽快完成备案,纳入卫健部门规范管理和指导下,促进托班健康规范化发展。二继续鼓励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为进一步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我们将继续鼓励招生不足的民办园充分利用好托育奖补政策,为社会和家长提供托育服务。三是发挥优势培养人才。支持相关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托育服务机构合作建设校外实训基地,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使学生达到托育行业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标准。推动相关院校利用自身资源或与企业合作对外开展托育师资培训服务,发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山东大学(威海)依托伊顿善育集团成立的全国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引领作用,推进资源共建共享、协同培养托育类人才。

目前,我市处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的关键期和攻坚期,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号)要求,15个一票否决项中,落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大班额等要求,各区县目前均达不到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了我市双普创建工作的进展,在公办园中开设托班,尚不完全具体条件。

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支持。


济南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3日


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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