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410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 成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日期: 2023-07-0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一览表
- 发文字号: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管理 |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 备注 |
一 | 普通高中收费 | |||||
1.普通高中学费 | 缴入财政专户 | 济价费字[2000]244号 | ||||
(1)省级规范化学校 | 元/生.学期 | 800 | ||||
(2)普通高中 (城市) | 元/生.学期 | 500 | ||||
2.普通高中住宿费 | 缴入财政专户 | 济发改收费[2020]322号 | 含水电、管理费等。 | |||
(1)普通宿舍 | 元/生.学期 | 100 | ||||
(2)学生公寓 | ||||||
A类 | 元/生.学期 | 150 | ||||
B类 | 元/生.学期 | 250 | ||||
C类 | 元/生.学期 | 350 | ||||
D类 | 元/生.学期 | 450 | ||||
二 |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 | |||||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同普通高中住宿费 | 缴入财政专户 | 济发改收费[2020]322号 | 含水电、管理费等。 | ||
三 | 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城市) | 元/生.学期 | 70 | 缴入财政专户 | 济价费字[2000]244号 | 含水电费。 |
四 | 幼儿园收费 | 济发改物价[2019]90号 | 本通知适用于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高新区经教育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幼儿园。章丘市、长清区、济阳县、商河县、平阴县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照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提出意见,经本县(市)区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 |||
1.保育教育费 | 元/生.月 | 全额财政拨款的公办园保教费标准为:实验示范类幼儿园500,一类幼儿园400,二类幼儿园320,三类幼儿园260 | 1.财政补贴和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财政补贴的公办幼儿园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幅度不得超过20%;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最高幅度不得超过30% | |||
2.住宿费 | 元/生.月 | 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的住宿费可在其保教费收费标准的20%内确定。 | ||||
五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
1.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鲁价费发[2017]146号、济教办字[2011]15号 | |||||
(1)服务性收费 | ||||||
①伙食费 | 元/生.天 | 由学校结合成本情况自主确定 | 学校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的费用。 | |||
②校车服务费 | 元/生.天 | 由学校自主确定 | 学校向自愿乘坐校车的学生收取的费用。 | |||
③补办证卡工本费 | 元/生 | 按实际成本收取 | 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图书证、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 | |||
(2)代收费 | 代收代付 | |||||
①高中作业本费 | 元/生.学期 | 由学校按成本收取 | ||||
②学生装费 | 元/生.套 | 实行政府指导价 |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 |||
③社会实践活动费 | 元/生.次 | 由学校据实收取 | 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所发生的交通、伙食、住宿、实践材料等费用。 | |||
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元/生.年 | 学生自愿购买并由学校代收代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 ||||
⑤意外伤害保险费 | 元/生.年 | |||||
⑥教辅材料费 | 元/生.学期 | 学校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 ||||
⑦高中课本费 | 元/生.学期 | 据实结算 | 学校可按学期预收教材费。 | |||
2.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 济发改物价[2019]90号 | |||||
(1)服务性收费 | ||||||
①伙食费 | 元/生.天 | 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 | 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 |||
②校车接送费 | 元/生.天 | 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 | ||||
(2)代收费 | 代收代付 | |||||
①意外伤害保险费 | 元/生.年 |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 ||||
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元/生.年 |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 ||||
③床上用品费 | 元/生.套 | 按实际进价收取 | 新生入园时,由家长自愿选择,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 | |||
监督电话:济南市发改委0531-51708531 济南市教育局0531-51708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