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61G/2023-0027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教育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5-31成文日期:2023-05-31
标题
关于进一步防范电子烟进校园的建议提案者
李丽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答复时间
2023-05-31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防范电子烟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和青少年成长问题的关注,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店,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但电子烟的无序售卖,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济南市教育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电子烟的危害
一是结合校园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危害,普及“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防范知识,增强青少年识别,抵制电子烟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涉烟网点法律宣传引导教育,电子烟经营者严格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自觉主动拒绝向未成年人售买电子烟。三是在学校周边加强禁烟科普宣传,通过网络或进社区义务宣传等方式,让“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成为社会公共识,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主动劝阻自己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强大保障。
二、多部门联合,严格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出电子烟行为
教育主管部门商请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针对电子烟售卖的联合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加强青少年聚集区域电子烟销售网点监督检查,对游乐场、少年宫等未成年人聚集区域,重点检查电子烟销售网点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互联网电子烟信息清理删除,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信息及虚假违法广告,有效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迷途。
三、学校联合社区、家庭,强化外部监督引导的作用
家庭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要借助家庭成员和社区无烟健康的倡导,倡议家长能以身作则,拒绝吸烟、拒绝触碰电子烟,给青少年营造无烟健康的环境。学校建立形成相应规范和机制,对学生携带或使用电子烟依规进行处罚。家、校、社多方联动,对青少年接触电子烟形成全方位监管和约束。
再次感谢您对青少年教育问题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