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30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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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该《意见》主要依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及《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2023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2〕37号)等相关精神。

三、出台目的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出台该《意见》目的在于加强工作统筹,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重要举措

一是强调普通高中学校需要具备的条件。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不含莱芜区、钢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资格线(含)以上。

二是优化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程序。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精神,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对职业院校志愿填报程序进行了优化。在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职业院校招生实际,各职业院校集中组织录取学生报到,学生报到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各职业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志愿征集计划并组织录取。

三是延续特殊考生照顾政策。特殊考生延续往年的照顾政策。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统一调整为660分,对应各类特殊考生照顾分值做相应折算调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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