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05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系列地方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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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制定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通过十年的发展,我市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老百姓“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根本改善,但幼儿园内部存在的诸如教职工非专业化、新建园运转、新入职教职工岗位认知及履职适应、管理和评价随意化等管理和保教工作品控问题,往往多依赖经验,缺乏标准,不能够适应时代发展。亟需建立科学、系统、可操作性的标准化体系,引导和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开展保育教育服务各项工作,实现幼儿园短时间内有序运转,有效推进区域幼儿园整体质量的提升,助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制定依据是什么?
在起草原则和标准方面,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1.科学适用原则。依据已经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同时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标准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注重实效。2.需求主导原则。紧紧围绕幼儿园保教工作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多方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标准与实际需求协调一致。3.可操作性原则。总结幼儿园保教工作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幼儿园一日生活、卫生保健、生活照料、教育活动以及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实操性,便于标准的落实实施。
三、《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制定目的是什么?
《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系列标准是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在山东省幼儿园范围内使用的标准,填补了国内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领域标准的空白,为各级各类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传授基本的文明礼仪,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安全的成长环境,提供了一套科学、适用的保育教育服务指南,这对全面提高我市幼儿园保育和教育质量,强化幼儿园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园教育规范化、均等化发展将发挥重大作用。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地方标准本身具有规范行为和创建秩序的功能,《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系列标准的出台,完善了幼儿园治理体系,助推办园行为、管理质量和保教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提升我省幼儿园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
《规范》五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建立基本要求,具有普适性、稳定性和时效性。一日生活部分主要是规范幼儿园中生活活动、教育活动等基本要求及各个环节的实施要点,为增强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提供有效支撑。卫生保健部分主要对膳食管理、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预防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为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等提供了有力支撑。生活照料部分主要是包括饮食、饮水、睡眠、盥洗等,对保护和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养成积极的生活态度有着重要影响。教育活动部分规定了幼儿园教育的一般要求、实施目标、教育内容、实施路径和评价建议等,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安全管理部分规定了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规范、质量控制,可为帮助和推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规范》将碎片化、实践化的经验提升到标准化高度,使幼儿园管理和保教工作有章可循,教职工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步骤进行,特别是会使新入职教职工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岗位工作技能技巧,顺利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