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53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济南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中、高级评审结果的通知》解读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3〕7号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济南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中、高级评审结果的通知》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 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 号)。
三、出台目的
职称评审是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四、重要举措
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履行对评委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并做好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一)发布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通知;(二)审核职称评审材料;(三)遴选评审专家;(四)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五)对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六)受理调查核实举报投诉问题线索;(七)对评审结果备案公布等。
五、职称评审结果的公布
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照规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核准备案,核准备案确认后行文公布、颁发职称证书。
六、解读机构和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051,0531-8612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