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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全市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随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附件: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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