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3-00547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评价结果
- 成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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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实现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立足我市研学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济南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估说明
(一)背景和目的
1.国家方针政策重要举措指导。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要“支持研学旅行发展”。开展研学旅行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2016年4月,刘延东副总理指出,研学旅行遵循了教育规律,把学习与旅行实践相结合,把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强调学思结合,突出知行统一,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3.基地是研学实践的重要载体。研学旅行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实地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发〔2022〕1号)要求,立足我市实际,进一步推动研学工作开展,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在引领提高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发挥研学实践培养中小学生集体观念、生活技能、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文件依据
该文件依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研学旅行基地设施与服务规范》(T/CATS002—2019),同时参考省内外相关文件制定。
(三)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依据评估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有序设置评估程序,合理开展评估工作。
2.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广泛调研,全面了解研学实践相关文件政策,科学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客观评估结论。
3.注重实效原则。严格遵循评估流程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发挥评估工作的决策建议作用,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评估程序
1.成立评估小组。本次评估由基础教育处、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办公室和政策与法规处组成评估小组。
2.开展评估调研。合理设计调研线路,充分调研我市各级研学基地的建设规模、接待能力、食宿条件、课程设置、课程研发能力、学生活动费用,基地发展规划等要素,听取研学基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3.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评估小组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济南市研学实践工作实际和国家、省级研学基地管理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工作指引》要求,在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面向省市级研学基地征求意见建议,征求各区县教体局、直属学校意见建议。
5.组织专家论证。组织起草单位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高校专家、区县教体局代表、省级研学基地代表、市研学专班课程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针对管理办法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查。
6.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批。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工作指引》要求,对出台《管理办法》需要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审批备案等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备案和审批。
二、总体评估
(一)调研发现的问题
1.研学资源开发和利用不够。未能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开发我市研学实践教育资源,许多有教育和研学价值的场所未能纳入市县级研学基地,黄河教育、红色教育、廉洁教育和非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资源开发和利用不够,需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共享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和旅游局密切协作、资源共享,不断加强研学实践资源开发与利用,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满足不同学生的研学需求。
2.部分基地研学课程不完善。各基地研学课程同质化情况较严重,课程设计多偏重于自然生态、劳动教育、传统文化等方面,未能形成统一、互补、完善的区域研学课程体系,部分基地课程设计单一、内容过于简单,以参观游览、活动竞赛、游戏体验代替研学课程,缺少实践性、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未能形成有效的研学课程评价反馈机制。
3.基地师资力量存在不足。各基地研学实践指导老师大多是基地的管理人员或从事导游行业的人员,课程开发能力不足,须进一步完善研学实践指导老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确保研学课程与学校教育内容有效衔接,开发出育人方向正确、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结构完整的研学课程体系。
(二)文件的必要性
为加强研学基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完善统筹管理服务机制,落实教育、发改和文旅部门对所属基地的日常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开展年检、周期复评和课程抽查等工作,制定出台《管理办法》非常必要,可以加强对基地的课程审查和日常监管,促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深入开展。
(三)文件的合法性
本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的有关精神,有效缓解各级研学基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水平不高,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服务机制等问题。文件与上位文件《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 基地、营地管理办法》(鲁教基发〔2022〕1号)相一致,与同位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矛盾,各项制度协调、衔接。
(四)文件的可操作性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分工明确、程序严格、管理规范,可操作性强。
1.明确各部门分工。文件对“基地”与“营地”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教育行政、发展改革和文化旅游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分工,为各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2.严格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明确了市级研学基地、营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明确了市级基地、营地的评议方式及确定、发布程序。
3.规范运行与管理机制。明确了市级基地、营地颁发标牌式样及规格,要从计划制定与实施、课程开发及备案、财务规范、第三方资质和服务把关等方面加强管理,基地、营地实行年度审核和周期管理,明确了黄牌警示和撤销称号的几种情形以及处理规定。
(五)文件的创新亮点
1.明确研学场地须为法人单位自有资产或租赁资产,租赁资产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
2.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接纳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活动人数可适当放宽要求。
3.基地、营地要按要求加强师资力量建设,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观摩交流活动。
4.明确实行门票及实践项目免费政策的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随班就读学生。
5.要求全方位录像监控系统,录像资料保存60天以上;根据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
6.基地、营地被撤销称号的,自摘牌之日起不得以市级基地、营地名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基地、营地;
(六)文件符合我市实际
根据我市研学实践工作实际和省级要求,对市级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入围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提高了各研学实践单位的申报积极性,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研学基地、营地纳入市级管理,为我市研学实践工作持续性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研学基地要求正式运行2年以上,近2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5000人次;近2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2.研学营地要求正式运行2年以上,近2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2万人次;至少已开发3条以上研学线路。能够至少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近2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2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3.如基地、营地未受重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1年内基地接待研学实践的中小学生数量少于3000人次、营地接收少于6000人次的,1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低于80%的;给予黄牌警示,进行1年限期整改。
三、政策实施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分工、申报条件及遴选和审核程序,为市级研学基地、营地运行管理提供了规范依据,将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政策实施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优质研学基地。开发、整合济南市域内优质研学实践教育资源,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独具特色的研学基地,完成红色教育、廉洁教育和非遗文化教育等研学地图开发设计。重视基地之间的合作运营,力争在省级营地申报工作中突破创新。
二是加强培训打磨精品研学课程。加强市级研学课程培训指导,打磨一批集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精品研学课程,提高研学课程竞争力,根据不同内容的课程资源规划设计出不同类型的研学线路,满足不同学校、不同类型学生的研学时间需求。
三是完善研学经费多元筹措机制。一是借鉴国内部分省份的成功做法,积极争取将研学生均经费列入地方政府预算,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研学实践高效发展;二是鼓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相关社会机构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三是加大与各部门的沟通联动,努力协调交通部门要对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执行优惠票价;协调文化、旅游部门要减免相关景区、景点和场馆等地的费用,降低研学旅行的成本。四是通过公益性活动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费用减免或补助等,保障每个贫困学生都有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机会。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研学高质量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向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和基地宣传相关政策,重视研学实践活动对提升中小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意义,告知家长研学旅行行程安排、食宿安排、课程安排、收费明细、安全措施等,明确学校、家长、研学基地和第三方机构职责,确保研学实践活动安全有序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