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2-0036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6-22 发布日期: 2022-06-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泉引桥”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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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各学段教育衔接问题是当前教育领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强调:“搭建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多种学习成果的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整体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我市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国家政策进行深入学习,结合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以及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我市决定自2022年起全面开展基础教育全学段科学衔接指导,切实从解决各学段衔接的痛点难点入手,建立科学衔接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实,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
三、出台目的
本《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全面推进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教育衔接,引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各学段教育特点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个体差异、完善因材施教,优化教育管理和教学组织方式,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校为本探索有效帮助儿童青少年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教育途径和方法,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切实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标教学、超前学习状况,促进各学段知识衔接更加科学、过渡准备更加合理、学生适应更加良好、家校社协同育人更加有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跨学段贯通的学生培养机制基本建立。
四、重要举措
一是教育行政管理层面,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系统推进机制。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全学段衔接教育示范校(园)遴选培育和衔接教育共同体打造工作,扩大衔接教育典型经验应用的覆盖面和教育效益。加强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双减”有关规定及教育部等部门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是教科研层面,建立学段互通、内容接续的联合教研机制。教研人员要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县教研和校(园)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工作基础,建立跨学校、跨学段教研共同体,及时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三是学校(幼儿园)层面,以校为本做好入学准备与适应。各中小学(幼儿园)以毕业年级为主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帮助学生建立对新学段生活学习的积极期待、充足信心和美好向往。各中小学(幼儿园)以起始年级为主实施入学适应教育,推进儿童青少年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全面适应,为终身发展奠基。
四是家校(园)共育层面,发挥家长力量,构建家校育人好生态。通过家委会建设、家长学校运行、线上线下家访等途径,及时了解家长在衔接教育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向家长宣传各学段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有关做法,帮助家长理解学校的针对性教育建议,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做好衔接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泉引桥”工程是济南市基础教育全学段教育衔接系统工程的品牌名称,谐音是“全引桥”工程。“泉”字取自“泉城”之称,与教育乃立德树人之“源头活水”之意相合,并以泉水之清澈、无私、上善之意润泽万物,恰似教育润物无声之感;“引桥”是引自《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意为通过以人发展的连续性、知识的渐进性和环境的统一性为出发点,聚焦衔接的关键素质,通过在各学段之间,搭建教育“引桥”,减缓学段“坡度”,助力身心“过渡”,促进前后学段“双向奔赴、无缝衔接”,携手关爱学生成长,共同为学生全面发展蓄势、铺路、护航。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