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校园欺凌案件警示

发布日期: 2022-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欺凌案件,被告人范某、张某、魏某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四年又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1.案件经过

2021年10月9日至11月3日期间,张某、范某、魏某伙同同班其他六名同学(未满十六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以孙某在背后说其坏话、给老师打小报告为由先后六次将孙某叫至学校寝室、教学楼女厕所内,对孙某采取掌掴、踩踏、逼迫下跪,要求被害人捏肩捶背、讲故事哄睡等方式殴打、凌辱。

2021年10月中旬的一天23时许,张某、范某等人在学校寝室对被害人孙某实施殴打以后,又对孙某实施猥亵,并录制视频在宿舍微信群内传播。

整个事件在校园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伤!案件发生后,涉案几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这个判决结果给予了未成年被害人以公正,亦对未成年被告人以警醒。

2.案例警示

近年来,网络媒体报道的欺凌案()件,让人万分揪心学生欺凌对正处于成长期的学生来说是一种无情的摧残,极有可能对孩子的终身发展和健康人格造成无法磨灭的影响。同样,实施严重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预防学生欺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共同筑起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共同预防学生欺凌问题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