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61G/2021-00407 组配分类: 济教发字
-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6-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教发〔2021〕25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教体局:
为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20〕4号)精神,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优质均衡县(区)为总抓手,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持续提升,促使各区县办好每一所学校,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实施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到2022年,有1—2个区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到2025年,60%的区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到2030年,力争100%的区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殊教育、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到位,保障教学仪器设备达到生均标准要求,努力保障教育发展所需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两项教育附加”等专项经费;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管理和落实,实现义务教育投入稳步增长,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2.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加快县域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落实《济南市2019-2030年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城乡建设标准统一。通过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妥善分流生源,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反弹,破解“大校额”问题,实现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以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量达到教育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要求,各项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保持在标准范围以内。各区县要对标评估办法,特别针对乡村学校以及建成多年的老旧城区学校,逐校查摆办学条件短板,倒排工期,一校一案制定建设改造方案并严格落实。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济南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与运用,加强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加强县域内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建、管、用”并重,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4.足额均衡配置师资。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优秀师资人岗相适、有效调配。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对空编学校师资缺口,做到“有编即补”,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推进城乡、校际教师轮岗交流,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引导师资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城乡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相对均衡。
5.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 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层次, 鼓励各区县各单位采取面试前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招聘, 严禁使用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增加农村教师培训机会,实现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6.保障落实教师待遇。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区县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 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 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在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时, 应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本着“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措施有效落实。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7.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等课程落实,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在全市遴选推广一批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推动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8.健全教育评价制度。积极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加快构建高质量义务教育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机制办法。推进实施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检测和调查结果使用。高标准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3年前,各区县均应全面参与并完成一个轮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持续推动监测结果运用。
9.规范办学行为。贯彻执行好教育部“减负三十条”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十五条”要求,健全县域内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围绕校内提质增效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10.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高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建设紧密型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施薄弱学校精准托管和学校互助成长项目,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携手共进,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办好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深化“三类学校”创建培育工作,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丰富与完善学校课程,推进课堂教学方式与组织形式变革,激发教师成长的活力和潜能,营造家校合作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管理等领域整体改进,提升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
11.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文化,实现学校文化育人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等。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2.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科学制定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保持政策稳定。实施特殊儿童少年关爱服务计划,完善控辍保学部门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农村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持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政策。
13.推动家校协作育人。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加快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丰富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扩大家长参与度和覆盖面,将中小学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和家校沟通能力提升纳入教师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和家长委员会协同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学校、教师、家长联动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14.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持续开展覆盖全体的教育满意度
调查活动,推动市、县、校三级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准确摸清我市教育工作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将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与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相结合,提升全市教育发展品质。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创建规划
2021年6月底前,各区县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全面开展自查
2021年7月底前,对照《评估办法》规定指标要求,各区县严格开展自查工作,逐项逐校排查问题差距,建立问题台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制度。
(三)市级评估推荐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根据自荐提报名单,组织专家现场督导并督促当地政府限期整改,从中选出达标县(区),推荐申报省级督导评估认定。
(四)开展重点督促
自2025年起,对尚未通过国家认定的区县进行重点督促,进一步指导调整完善县级创建方案,确保全面完成2030年创建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政府责任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推动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
市局建立重点工作激励机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作为衡量各区县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今后3年,对于经评估后纳入市重点支持范围的,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专家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加快创建步伐。建立交流分享机制,定期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研讨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于创建工作中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三)强化督促指导
制定完善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办学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作用,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评估等,强化对区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指标监测情况适时对区县进行督导评估,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区县申请省级评估认定。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抓好落实,强化跟进指导,确保精准创建。
各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方案和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情况自查表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李绪福,联系电话:66608024
邮 箱:jnsjyjjjc@jn.shandong.cn
附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规划表
附件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规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县(区)教体局
县 | 规划创建申报县(区)名单 | 备注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