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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校车安全案例警示

发布日期: 2021-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例一:据沧州晚报,近日沧州一校车像往常一样,将19名幼儿从沧州东光县送到吴桥县。

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吴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梁集镇执勤时,依法拦停这辆车牌号为冀JR×××6的黄色“校车”。
    谁知,该车司机拒不下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他打开车门,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和民警纠缠。
    最后,这名司机竟然打开车窗跳了下来,并想骑着路边的一辆电动车离开现场。
    民警对这名司机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据了解,司机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和二两白酒,下午4点多去东光县某幼儿园接了19名儿童,往吴桥县梁集镇送这些孩子回家。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司机持有C1驾驶证,与所驾车辆车型不符,且这辆车属于“黑校车”。
    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此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司机还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据沧州交警微发布,12月17日,有群众举报称,在市区某小学门前有一辆私家车违规超员接送学生。
    接到举报后,沧州市公安交警三大队迅速了解情况,并安排警力对群众提供的行车路线进行摸排调查,锁定嫌疑车辆。
    当天中午12时左右,交警在黄河西路将其查获。当民警打开车门检查时发现,车内挤满了背着书包的小学生,由于车内空间狭小,不少孩子只能站立在车厢内,安全隐患巨大!
    经清查,核载7人的面包车,坐了17名小学生,加上司机一共18人。
据司机交代,自己是附近小区一所接送站的老师,接送的学生全是其接送站的。
    民警驾驶车辆分批次将孩子们安全转运。
    经讯问,司机对其非法从事校车服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规定,司机被合并处以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案例三:据南国早报,12月21日上午,南宁宾阳县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幼儿园校车发生刮碰,致多名幼儿受伤。
    事发后,有网友拍摄视频传到网上。
    据视频画面显示,一辆校车停在路边,多个车窗玻璃已碎裂,多名儿童站在校车后面哇哇大哭,其中两名儿童满脸是血。
    后面不远处,一辆大货车停在路上,一路上撒满了车零件部件。网友称,事发地点位于宾阳县思陇镇往陈平镇方向的东江桥处。
    宾阳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12月21日上午8时许,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宾阳县思陇镇红泥坝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校车刮碰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该局迅速组织交管大队、思陇派出所等警力出警处置,并协助120医护人员将受轻微伤的1名老师和7名儿童送医治疗。伤者均无大碍,无生命危险。
    警示:校车事关孩子们生命安全,司机一定安全、规范、小心驾驶;不得超员超载;不得酒后、抽烟驾车;不得随意改变线路。

(来源:校园安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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