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录取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非寄宿制高中阶段学校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审批,可根据学校地理位置以方便学生走读、相对就近原则,对享有指标生分配资格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适当对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