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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初中所在户籍地重新报名
内  容: 孩子现在在私立初中读初一,因为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一直不适应,无法继续读书,现在想明年想重新报名公立初中,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是读初二还是初一?在这边的私立学校是退学还是办理休学?
提交时间: 2024-11-04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济南市教育局 答复日期: 2024-11-04
答复内容:

请天桥区教体局处理

答复附件: 无附件
答复部门: 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日期: 2024-11-05
答复内容: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一是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二是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三是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四是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五是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若学生的户籍在天桥,明年六月份,可根据自身的房产和户籍所在学区进行申报,志愿学校如有学位,可以转学。转学后正常升学,应升入初二年级就读。请关注济南天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招生”查看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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